欢迎访问大众资讯网! 登录

当前位置:

网站首页 - 追踪报道

我区上调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

2024-12-24 作者:佚名 来源: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

  近日,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,上调伤残津贴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。调整后的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据统计,此次待遇调整共惠及近2000人,合计为享受待遇群体月增资10万元。

  本次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(含)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(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),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供养亲属。

  伤残津贴方面,2023年12月31日(含)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,一级伤残增加95元/月,二级伤残增加90元/月,三级伤残增加85元/月,四级伤残增加80元/月,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,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,五级伤残增加75元/月,六级伤残增加70元/月。

  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,2023年12月31日(含)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增加25元/月。(记者 马照刚)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nx.gov.cn/zwxx_11337/zwdt/202412/t20241216_4758969.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分享到: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大众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
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
大众资讯网 dzzix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京ICP备13039793号-151

联系电话:010-56019687、010-53385910,监督电话:15611852065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

邮箱:jiaotongfzdyzx@163.com    客服QQ:2569439875 通联QQ:3072982632

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

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