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调查,福建省林产品出口基地商会、福建省饮食养生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年度检查,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。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本机关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。
因无法与上述2家社会团体取得联系,现依法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上述2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
上述2家社会团体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,可以自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,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福建省民政厅
2023年6月20日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大众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大众资讯网 dzzix.org.cn 版权所有。
联系电话:010-56019687、010-53385910,监督电话:15611852065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
邮箱:jiaotongfzdyzx@163.com 客服QQ:2569439875 通联QQ:3072982632